全体同学、各有关部门: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勤工助学岗位之星”评选办法》,现启动2011年“勤工助学岗位之星”初选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勤工助学岗位之星”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坚持评审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评选质量。
二、评选条件:
(一)我院正式注册的本专科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思想积极上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选年度内无必修课不及格情况;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未受到党、团、行政处分;
(四)在校内统一安排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工作满半年以上且无不良工作记录;
(五)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工作积极主动,做出较大贡献;
(六)原则上各勤工助学小组组长优先推荐。
三、初评方式:
学院各用工部门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勤工助学岗位之星”评选办法》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名额推荐候选学生。
四、评选时间:
用工部门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可开展评选工作,岗位之星申请审批表由各勤工助学组长于10月15日(含)之前负责交回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其它:
1、初选候选人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表。
2、联系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段玉凤 电话:0373―3831940 15993016640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务部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