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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1-201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调整的通知
作者:    新闻来源:三全学院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262   发布时间:2011-11-01

各学生管理分部、用工单位、全体同学: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院学〔201120号),为做好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工作,提高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效率,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拟定于10月底至11月初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统一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 调整岗位分配情况

    1、本次调整后空缺的岗位,原则上只提供给三年制专业一年级学生、四年制专业一年级至二年级学生及五年制专业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四年级学生、四年制三年级学生、三年制二年级学生要离开勤工助学岗位,但为了新进勤工助学同学更快更好的适应工作,将留任一小部分高年级学生,勤工助学组长优先考虑。09级、10级留任名单见附件一。

    2、本次勤工助学岗位一经调整将沿用至201210月份岗位再次调整时,岗位分配表将随本通知发放至各管理分部。

    3、随年级安排在岗的电教生、收信员,卫辉校区勤工助学学生由各管理分部根据2011年家庭经济认定结果自行调整,原则上仍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学生不调整(为保证电教和收发工作的有序进行),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调整登记表》见附件二。签字盖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1、经过201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根据空缺岗位分配情况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审批表》(见附件三),交辅导员处。

    2、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量化认定的分数排名,确定学生名单,并将结果公示告知学生。

    3、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如等级相同考虑学年考试课平均成绩。

    42011级新生因未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辅导员根据学生上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通过谈话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确定最终名单。

    5113日下午1700前各管理分部完成分配和公示工作,并将岗位分配表(包括自行调整的《勤工助学岗位调整登记表》签字盖章)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审批表》收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通知新上岗学生于1141800到办公楼第八大教室参加岗前培训。(不请假、不到者视为放弃)

    三、工作要求:

    1、各管理分部务必好宣传和告知工作,将岗位分配情况、申请条件和流程告知每一位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

    2、各管理分部、各用工单位务必做好新旧勤工助学人员的工作交接、备案和登记等工作。

    3、岗位调整完毕前,所有在岗勤工助学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四、为进一步推进勤工助学工作创新,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贫困学生自主创业,学院以办公楼为试点,以4200/月的价格将教室卫生工作承包给学生团队。具体安排与要求如下:

    1、各学生管理分部(除卫辉校区)从20102011特困和困难等级学生中择优(学有余力、责任心强、工作协调能力强、诚信)推荐4名学生做为承包团队的备选人员。推荐名单按附件四填写,于113日下午1700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签名盖章)

    2、面向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选承包团队负责人,有意者向各管理分部提出申请,各管理分部通过初 选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2名候选人。

    3、各管理分部推荐的团队负责候选人名单按附件五填写,于113日下午1700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签名盖章)

    4、各部推荐的团队负责候选人于114日中午1220准时到办公楼第八大教室参加甄选。要求携带详细的工作计划书,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分工情况、收入分配、服务承诺几个部分。

    5、大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主要人员将根据计划书汇报情况由代表投票产生最终的团队负责人。

    6、团队负责人与团队的备选人员于1141800到办公楼第八大教室参加岗前培训。(不请假、不到者视为放弃)。

    五、注意事项:

    109级、10级继续留任的勤工助学人员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建议、自己在岗位期间的表现以及贫困生的等级决定的,如有疑问,部里可以统一报到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给予答复;

    2、每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勤工俭学的岗位;

    3、在岗位申请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岗位,并给与适当的处罚。

 

    附件:09、10级留任名单
          某部勤工助学岗位调整登记表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审批表
          勤工助学承包团队备选人员推荐名单
          勤工助学团队负责人推荐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