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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和我的书院”主题征稿活动的通知

作者:罗凯 新闻来源: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罗凯 时间:2026-04-30 浏览:22

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厚植我校文化底蕴,彰显学校书院育人特色,记录师生成长点滴与温情故事,增强师生归属感、凝聚力与向心力,学校决定开展“我和我的书院”主题征稿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我校全体师生(含实习生、校友)

、征稿主题

围绕“我和我的书院”展开创作,内容积极向上、情感真挚。参考方向:书院生活点滴、学习成长感悟、师生同窗情谊;书院文化特色、品牌活动、育人成果、人文风景;与书院相关的温暖故事、难忘瞬间、青春记忆等。

、征稿安排

(一)征稿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

(二)投稿方式

校内师生:各单位将稿件提交给本部门通讯员,通讯员收集整理并进行初选后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sanquantg@163.com,压缩包名格式为“我和我的书院+单位名称”。

校友:可将稿件发送至邮箱sanquantg@163.com,稿件命名格式为“我和我的书院+年级+专业+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如在投稿过程中存在疑问可联系党委宣传部罗老师15617173357。

、稿件要求

(一)内容要求

紧扣主题,思想健康,情感真实,文笔流畅,富有感染力,突出书院特色与个人风采。

(二)原创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首发,无抄袭、剽窃、侵权等行为,无版权争议。

(三)体裁要求

散文、随笔、记叙文、诗歌、书信、纪实短文均可,题材及字数不限。

、奖项设置

荣誉奖励

本次活动分设学生组、教职工组,分别评选: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成果展示

优秀作品将在学校官网、官微、各书院公众号连载推送,并汇编成册,同时优秀作品的作者纳入校园文化宣传人才库,发放聘书,并有机会参与学校各类文化宣传活动的策划、创作及评审工作。

、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学校有权无偿用于宣传展示、文化建设、出版汇编等用途。

2.作者可向书院提交的作品篇数不限,但每位作者只可获得一个最高奖项,以单件作品的最高奖项为准。

3.凡涉及抄袭、侵权等问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责任由作者自负。

4.逾期投稿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评。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所有。



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