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发〔2020〕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按照既定程序评选出2021年的文明单位和文明个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学校反映。受理部门及电话:党委宣传部 0373—7375961。
详情见附件。
2022年6月14日
党委宣传部
作者: 新闻来源: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 时间:2022-06-14 浏览: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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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发〔2020〕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按照既定程序评选出2021年的文明单位和文明个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学校反映。受理部门及电话:党委宣传部 0373—737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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