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 学 生 访 客 校 友 信息门户
通知公告
人力资源部: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彭宽    新闻来源:人力资源部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308   发布时间:2015-07-10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与推荐要求

  优秀教师1名;要求各院系最多推荐1名教师。

  三、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2.其他条件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参加评选,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高等学校教师应受过高等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表彰。

  (2)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高等职业院校重点推荐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四、评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坚持“两审三公开”的原则,由个人申报,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且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消奖励。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推荐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任免机关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见附件3)。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正式文件,内容包括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资格审查情况、评选工作程序、公示情况、推荐对象整体与结构情况等)。

  2.《河南省优秀教师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加盖公章,各一式1份,由推荐单位管理人员在管理系统后台直接打印。

3.《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印制。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本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全省评审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表彰工作结束后退还。

  5.上述第34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等)。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评选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奉献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七、日程安排

     1.713日,各单位将推荐人员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2.717日,工作领导小组选拔出学院推荐的优秀教师;

     3.720日至24日,全院公示;

     3.727日,推荐人准备网上注册,并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

     4.730日,推荐人材料报省教育厅。

     附件:河南省优秀教师申报表、推荐表、意见表.zip

 

人力资源部 

20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