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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崔世佳    新闻来源:教育技术中心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250   发布时间:2015-04-14

学院各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为鼓励全省教育工作者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水平,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5〕39号)精神,现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范围及要求

参评作品应为各学科或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成果。

(一)论文类成果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要求:论文要素齐全(包括封面、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体现创新意识,具有一定借鉴和推广价值。正文不少于3000字。作者不超过3人。每人限报一篇。

(二)著作类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等。要求:取得ISBN统一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内容与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相关,具备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全书不少于10万字。著作权清晰。著作权不明晰的成果,必须进行著作权确认,由出版社对整部著作字数、每章节的字数和作者进行分割,著作权人签字确认,并进行公证。

(三)应用成果类成果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要求:能够恰当地使用信息技术工具或软件,将形式与内容融合,突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作者不超过5人。

参加2015年度评选的成果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参评成果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有侵权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二、评选等级及比例

优秀成果奖按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的授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对组织参评成果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三、成果评选

省教育厅组成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获奖成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成果和组织奖证书。

2015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动态将通过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适时发布。

申报联系人:高静

申报联系电话:7377503

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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