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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段玉凤    新闻来源:学生事务发展部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275   发布时间:2015-02-02

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宣传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5〕71号)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我院专职辅导员(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

5.获得我院2013-2014学年“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申报程序

1.书院推荐。各书院将符合条件的辅导员个人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3月1日中午12点前交至学生事务发展部办公室(每书院原则上推荐1名)。

2.组织评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最终我院确定1名候选人上报至省教育厅思政处。

、工作要求

1.请各书院积极组织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书院范围内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

2. 请将推荐人选报名表、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2张),于2015年3月1中午12点前发送至997457048@qq.com(邮件标题为“XX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同时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学生事务发展部,过期不候。

3.未尽事宜,请与学生事务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段玉凤,联系电话:15993016640

附件下载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填表说明.doc

 

 

 学生事务发展部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