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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作者:任省涛    新闻来源:科研外事部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327   发布时间:2015-01-08

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我院科学研究氛围,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应用创新能力,以科研促进教学,全面提升我院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者为我校从事自然科学类教学、研究的专职教师,讲师以上职称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均须作为主持人或参与者申报课题,我院外聘专家及硕士以下学历者可参与课题。

2.项目主持人对所申报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成果,并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教学效果,研究队伍结构合理。

3.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2项课题。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2年。

二、项目评审

科研外事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其中应用型研究项目的选用比例将适当加大,对应用性强及应用前景较好的项目将进行重点支持,评审结果将择期公布。

三、经费使用与项目管理

1.对批准立项的项目,报经学术委员会和学院院务会审议后,依据申请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2.各院系对获得立项的研究项目在人员支持、时间调配以及工作安排等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对研究成绩突出,进展好的项目,学院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下一年度的自然科学类项目立项工作中优先考虑。

3. 结项奖:项目经评审专家评审后方可结项。学院聘请专家按不超过总数30%的原则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未尽事宜,由科研外事部负责解释。

各单位根据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四份)报送科研外事部,并报送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联系人:任省涛邮箱:273149687@qq.com。

附件下载

 

1. 立项指南.doc

2. 自然课题申请书.doc

 

 

科研外事部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