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新闻来源: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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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31   浏览:305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2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选派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特别是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2、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推荐名额为1人。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务必于201245上午830前将个人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2、最高学历毕业(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科研工作及其成果原件(复印件1份,课题研究项目立项者提交立项证明、结项者提交结项证明,论文和出版专著提交期刊和著作,成果获奖提交获奖证书,专利提交专利证明。)。

4、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在网页(http://train.whu.edu.cn/jinxiu/chaxun.asp上查询(其中带*导师为接受青年骨干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导师)。)

四、其他事项

请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www.train.whu.edu.cn)查询、下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

 

附件:《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人力资源部

2012331